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樊丽明教授团队的研究论文“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在《财贸经济》2025年第1期发表,并被《社会科学文摘》2025年第3期主体转载。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一轮预算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如何厘清和系统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关系,如何认识健全预算制度与预算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探讨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发挥其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保障作用,成为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该研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有机统一,为现代预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指明了方向,逐步健全的现代预算制度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支撑保障作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深刻变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总体要求即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预算治理体系,增强预算治理能力,实现预算治理现代化。为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该研究从增强国家预算的规范管理能力、统筹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和预算监督能力等方面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改革重点和实现路径。
该研究主要创新点有三:其一,系统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之间的关联互动关系;其二,创新性地提出了预算治理能力的五个方面的内涵;其三,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遵循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提出我国现代预算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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