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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 曹廷求: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金融治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教授、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曹廷求

我的发言主要围绕金融治理展开。此次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后文简称《决定》)对金融的论述是在第五大部分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展开的。我想就金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发挥谈三点学习体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以此为中心各个方面的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金融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是什么,一直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是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六个组成部分,其中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是其中之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治理的高度重视。《决定》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第三部分,是将金融改革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正式将金融治理视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决定》关于金融方面的论述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制度、资本市场、金融法、金融开放等四方面,布置了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着力打造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等七方面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这既是未来我们在金融治理方面的主要工作,也是我们学习和努力的方向,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决定》关于金融治理方面论述的最主要的一个特点,是多次提到了协同,可以称之为协同治理。一是在国家战略体系中特别提到要围绕实施国家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二是在深化贸易体制改革方面,强调金融政策与贸易政策、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等的协同。协同是这次会议系统性思想的体现,也是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具体体现,表明现阶段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光靠一个政策单打独斗可能有问题,需要政策协同,才能增强宏观调控的效果。

第三,我想从财政和金融协同方面谈谈个人学习体会。财政和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两个最主要的工具,一边是左手,一边是右手,所以左右手如何配合的问题,有好很多问题值得研究。财政和金融在历史、理论和现实等方面有很多协同的基础和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财政金融协同可以视作主要的突破领域,二者的协同可以为其他政策协同提供一个试验田。这方面我主要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从风险的角度,本次会议提到了三个风险,一是房地产风险,二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本次会议在化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方面做了很多部署,值得期待。有研究认为,目前的风险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长期累积的结果。从历史上来看,。80年代风险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90年代集中在国有银行,现在主要集中到地方政府身上,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地方政务债务风险就简单否定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等贡献。不管是80年代还是90年代,我们通过深化改革都比较很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问题,实现了凤凰涅槃。这一次也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处理好央地关系,为我国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二是大家也比较关注的财政赤字问题。化解地方政府风险,除了一些税收方面的安排以外,更多的还是需要有新增财力去支持,新增财力不支持,很多债务风险很难化解。新增财力从哪里来?现在看来更多的是来自于中央财政。理论上讲中央财政有三个收入渠道,第一个渠道就是税收,税收高度依赖GDP增长;第二是发债,从宏观审慎的角度评估我国的债务规模还有空间,现在大家讨论比较多的是如何更好发挥国债的功能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国债的发行和市场化运作机制问题,这方面有很多问题值得讨论。第三个渠道就是货币经济发行。这是大家都尽量避免的。目前美国的高通胀就是前车之鉴。总之,在债务不断累积,债务量不断增高的情况下,如何避重就轻,优中取优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

第三个方面就是财政和金融关系的调控问题。党中央提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更好地发挥金融的保障功能,要更好地处理功能性和盈利性的关系。这一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金融领域都得到了比较好的贯彻。前不久央行潘功胜行长在陆家嘴金融论坛提出了“支持性货币政策”的概念。我个人理解支持性货币政策是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实在在举措,表明了金融与财政更好协调、主动对接的协同意识。

总而言之,这次会议就金融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角色给了我们一个很明确的导向,会议明确了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也是很重要的环节,我们今后要加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去研究和探索金融治理体系的改革和作用等相关问题。我们后面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教学和科研。

(此文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研讨会”发言整理,经作者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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