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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支持和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研究生科研和创新能力,结合本院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研究院审核、择优资助”的方式开展资助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的资助对象为本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人应获得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并以作者身份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报展,且论文以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五条 申请人一学期至多接受一次资助,申请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第六条 参会人应遵守学校、研究院及会议主办方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会议注册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参加国际(含港澳台)会议,参照《山东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申请流程:

(一)研究生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

2.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参会邀请文件;

3.论文录用证明及会议论文全文;

4.参会照片及会议总结。

(二)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完备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 资助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培新基金、学科发展基金等。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附件2: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会议总结排版格式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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