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交叉性特区和开放性智库建设工作,发挥研究院在汇聚学术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产出高质量咨政报告和其他高水平科研成果,特设立国家治理研究院课题项目,并依据《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治理研究院课题(第一批次)申报工作,并就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选题指南为“范围性条目”研究。课题申报人可据此自行设计题目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的研究。研究力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实践创新提供学理支持。对策研究力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决策参考价值,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研究院课题分为两类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经费数额,最终资助额度以立项批复数额为准。研究周期:重点课题为24个月,一般课题为12个月,原则上不受理延期。
三、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具备资格:
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担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承担信誉保证。
五、课题申报人请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设计研究课题,如实填写《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申报书》《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论证活页》(后附链接供下载),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将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本年度本批研究课题在4月1日—4月15日期间集中接受申报。
七、研究院将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专家委员会确认等程序,确定该课题是否立项。立项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为先、宁缺毋滥。
八、课题获准立项后,将发送电子版《课题立项通知书》《协议书》至课题申报人邮箱。请课题申报人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立项事宜,并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配合研究院完成课题全过程管理。课题完成后,研究院将按照规定进行结项。
九、申报联系:
请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版申报书和活页回传至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邮箱:sdu_gz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单位+课题申报。
咨询电话:0531-88362258 梁老师
1.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2023年度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申报书
4.2023年度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