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威海)教授、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刘松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我就《决定》中的三个重要表述,汇报一下个人的学习心得。
第一,《决定》在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的一部分中,提出了健全人大议事规则的要求。这一要求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机构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处于核心地位,而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职权行使制度,要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运转、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保障。其中,议事规则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人大职权行使的结果。但长期以来,理论中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缺乏应有重视,研究得也很少。1987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先后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并进行了修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相继制定了自己的议事规则,但总体而言,这些议事规则仍较为粗放。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应当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研究解决一系列重要问题。比如,党员代表委员投票表决时,有一个如何处理好服从党纪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问题。比如,议事规则应当充分保证代表委员的发言时间,但发言时间与会期的长短又有重要关联。再比如,代表委员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就有一个对发言和表决的公开问题。尽管问题复杂,但只有立足实际,对议事规则予以细致化、严谨化,才能不断提升人大行使职权的质量。
第二,三中全会决定中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板块中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宪法实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宪法的实施。宪法实施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事业的成败得失。但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研究和认识上存在片面性,往往将宪法监督与宪法实施等同起来,一谈宪法实施,就将宪法监督作为前提,认为宪法监督没有完全到位,宪法实施就类似“老虎没长牙”。宪法监督对于保证宪法实施固然重要,但除宪法监督外,宪法实施更主要的方面,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积极执行和遵守宪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宪法监督,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就很重视,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特别是公检法机关自查自纠违宪问题。80年代一些基层人大还就宪法实施情况开展过执法检查。一些地方违宪的情况曾被公开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宪法实施以及对实施情况的报告,越来越受重视。从2021年到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连续三年发布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创新宪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为报告宪法实施情况做示范,是令人振奋的做法。
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健全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意义重大。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一是,宪法的全面实施和宪法监督的全部到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业,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二是,报告宪法实施情况的主体应该越来越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报告之后,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是不是也有一个报告的问题。而宪法实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所以,有关党组织也有一个报告如何领导宪法实施情况的问题。三是,报告的内容也将越来越丰富,不仅包括正面实施情况,还将包括违宪情况及其处理结果等。除了宪法实施主体,其他有关主体是不是也有一个以中立态度进行调查调研和报告的问题。四是,由有关主体报告宪法实施情况,可以逐步发展到对包括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重要的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本身进行执法检查。这样,宪法的全面实施是值得期待的。
第三,《决定》在“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部分中,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表述,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这一提法极其重要,但似乎尚未引起必要的重视和讨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时,延安中央大礼堂两侧的标语就是这八个字。延安时期,中央党校的办校方针,除了毛泽东提出的“实事求是,不尚空谈”这一校训外,还有一条,就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正是因为坚持了这一条,才取得了今天这样巨大的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三中全会决定将二十大报告的这一要求,贯穿到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中,成为改革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的思想原则和工作方法。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艰难繁复、前无古人的事业,具有很强的探索性。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改革的本质是思想先行,用认识去改造实践,而人的认识很难一下子就达到真理,并可能与实际脱节,甚至可能犯错误的。但是,只要我们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原则,允许在改革中探索甚至试错,就可以确保改革这艘巨轮始终坚持正确的大航向,又随时可以校正小的方向,目标坚定又行稳致远,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在学术领域,我们应当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出发,深刻理解并运用“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一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研究,准确把握和揭示改革事业的发展规律,探寻改革中的真理,为推进改革事业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此文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研讨会”发言整理,经作者审阅)